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申请免听,免修,缓考办理流程
一、免听
1.学生所选重修课程与正常主修课程冲突,可以申请重修课程免听,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免听”项目提出免听申请。
2.学生到教务办公室说明情况,学生所在系教务办公室主任在教务系统中审核同意。
3.学生到任课教师处说明情况,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中审核同意,并对学生做好免听辅导安排。教务系统自动标注学生免听情况。
二、免修
(一)已修课程免修
1.学生因学籍异动已经修读合格的课程需要申请免修的情况,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已修课程免修”项目提出免修申请。
2.学生到教务办公室说明情况,学生所在系教务办公室主任在教务系统中审核同意
3.学生到任课教师处说明情况,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中审核同意。教务系统自动标注学生已修课程情况。
(二)其他原因免修
1.因获得学业水平奖励学分而申请免修课程或退伍复学学生申请免修公共体育课程等情况,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免修”项目提出免修申请。请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到附件中。
2.学生到课程归属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说明情况,课程归属单位根据课程情况和学生申请原因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审核。
3.学生到任课教师处说明情况,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中审核同意。
4.学生到教务办公室说明情况,学生所在系教务办公室主任在教务系统中审核同意。同时在系统中“期末考试备注维护”界面标注:
①体育: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按规定免修体育课程的,按95分核算;其他原因免修体育课程的,按60分核算。
②其他课程:在与学业相关的大学生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获得学业水平奖励学分而免修的课程,按照85分核算;其余情况按65分核算。
三、缓考
1、如学生因病因事请假或重修课程考试与必修课程考试冲突等需要办理缓考,在教务系统中“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缓考”项目提出缓考申请。请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到附件中。
2. 学生到教务办公室说明情况,学生所在系教务办公室主任在教务系统中审核同意。
3. 学生到学生所在系系主任办公室说明情况,系主任根据申请原因和相关申请材料审核。
4. 学生到任课教师处说明情况,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中审核同意,并在期末考试成绩登录时登记平时成绩,教务系统自动标注学生缓考情况。
注:(1)缓考申请者须符合学院规定的缓考申请条件,并持有有效证明(如医院证明、电报、信件、传真等)。
(2)缓考一般应在考前三天办理(因病等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可酌情延迟),否则无效。
(3)未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或缓考申请未获批准的,如未参加相应课程考试,一概以旷考处理。
教务处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