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格式要求

凡本人无法亲自到校内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事项的同学,需制作《委托书》。

《委托书》格式要求如下:

1、委托书由本人亲笔书写或打印制作,标题:委托书(二号,黑体);

2、委托书内容要求:(三号,宋体)

(1)委托人姓名、系别、年级、专业、学号、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复印件;

(2)被委托人姓名、系别、年级、专业、学号、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复印件;

(3)若委托家长代办,委托书上应写清家长姓名、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二面;

(5)必须将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在同一页纸内,不得二页纸;

(6)不能将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粘在纸上,必须是复印在委托书上;

(7)具体委托事项、委托授权范围、委托时效;

(8)委托书必须在一页纸内制作完成,不得由二页及以上纸制作;

3、委托书最后须有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名落款;签名落款必须手写,不得打印;

4、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所属部门核实并盖章确认;

5、被委托人凭委托书及有效证件办理委托事项手续;

6、相关部门凭《委托书》办理手续,并将留存该《委托书》存档。

7、下载:委托书(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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