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范】电计系学生公寓党团工作站突发事件处理步骤


一、突发事件种类:

1、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因为自然灾害发生的突发事件,例如教师地震、火灾、雷雨等恶劣自然灾害情况;

2、生活类突发事件:在日常生活中出现的突发事件,例如公共卫生事件、疾病等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

3、群体类突发事件:打架、非法集会、治安事件等。

二、自然灾害类事件处理步骤:

第1步:室长了解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对寝室的影响情况;

第2步:室长向工作组组长报告,组长汇总情况后向副站长报告,副站长汇总情况后向站长报告,站长汇总后同时向系学工办主任、党总支书记、公寓中心负责人报告情况;

第3步:各成员汇报完毕后待命,看是否上级需要安排协助;

第4步:处理完结后,在工作日志里书面留存相关记录。

三、生活类突发事件和群体类突发事件处理步骤

目击者需要第一时间掌握以下内容:事发时间、事发地点、涉及人员年级专业与姓名、突发事件大体情况,目击者依据本人的不同身份按不同的方式进行处理:

1、学生干部目击者:

第1步:将掌握的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班主任和学工办主任,如暂时无法联系上班主任和学工办主任的,直接联系可能联系上的任意系领导,联系完毕后向主管自己工作的上级报告;

第2步:在学工办的指导下,学生干部目击者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做好现场的维护工作,按指导进行第一时间处理,未做指导的不擅处理,避免因不懂专业知识好心办坏事;

第3步:班主任接到突发事件消息,需要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协助学工办进行处理;

第4步:学工办在接到突发事件消息后,需要第一时间上报系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

第5步:需要主管部门进行处理的,学生干部目击者、班主任、学工办人员协助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6步:不需要主管部门进行处理的,由学工办现场指挥,按主管部门的指导进行处理;

第7步:处理完毕的学生干部和各级老师,做好在此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记录。

2、非学生干部目击者:

第1步:将掌握的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班主任和学工办主任,如暂时无法联系上班主任和学工办主任的,直接联系可能联系上的任意系领导;

第2步:在学工办的指导下,尽可能协助保护好现场、做好现场的维护工作,或按指导进行处理;

第3步:在现场不拍照、不发朋友圈,不擅自主动帮忙,避免因不懂专业知识好心办坏事;

第4步:依据到达现场老师的安排进行协助或撤离,要求撤离的,尽量不要在现场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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